人工智能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(2024.8修订)
人工智能学院综合素质评定细则
为了进一步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高,为评定奖学金和评选优秀学生提供基本参考依据,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评定细则:
一、 德育素质(德育加分上限20分)
(一)加分项:
1、社会工作(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)
(1)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 优秀志愿者等优秀荣誉称号,国家级加5分,省级加4分,市级加3分,校级加 2分,院级加1.5分;被评为优秀工作者、优秀干事、优秀社员等其他荣誉称号,省级加2 分,市级加1分,校级、院级加0.5分;本学期多次获奖可累加。
(2) 担任学生干部或从事公益性、服务性工作者,按如下标准加分:
① 担任校团委学生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、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书记团主席团成员、创新学院总会长 加8分;
② 担任校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、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正副部长、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、创新学院正副部长及委员、治保队大队长、消防队正副队长加6分;
③ 担任治保队中队长和副队长、消防队班长 加4分;
④ 担任班级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学习委员加3分;
⑤ 担任各级学生会干事、创新学院干事、治保队成员、消防队成员、篮球足球队(队长、经理、领队、教练)、合唱团团长加2分;
⑥ 担任其他班委、课代表、寝室室长、社团委员及理事、篮球足球队成员、合唱团成员加1分(社团成员不加分);
⑦ 身兼多职者,按最高职务计分(每多一职,加0.5分,累加不超过1分)。
(3) 在本学期中参加志愿活动,按志愿四川志愿时长每1.5小时加0.5分,每3小时加1分,累计不超过3分(未满1.5小时不加,[1.5, 3)加0.5分,[3, 4.5)加1分,[4.5, 6)加1.5分, [6, 7.5)加12 分,[7.5, 9)加 2.5 分,>=9 小时加 3 分)。
2、品德表现(基础分9分,加分上限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)
(1) 道德修养基础分2分;班级、团支部、部门或者社团被评为省、市、校、院 先进集体的,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干部(包括所有班委、室长)加1分;其他一般成员每人加0.5分;同一单位在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可累加。
(2) 政治思想基础分4分。
(3) 遵纪守法基础分3分。
(二)减分项(基础分被扣不可加回、抵消):
1、 无故旷课,早操、晚自习缺席扣遵纪守法基础分,一次扣1分;上课迟到、 早退、睡觉、玩手机扣遵纪守法基础分,一次扣0.5分;不限次数,直至遵纪守法基础分扣完为止。
2、 未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(根据每周三晚统计的名单)、易班活跃度未达标(根据每周天下午统计的名单)等扣政治思想基础分,一次扣0.5分;不限次数,直至政治思想基础分扣完为止。 注:易班活跃度作假,发现一次扣1分
3、 其他违反道德修养方面行为酌情扣分,直至道德修养分扣完为止。
4、 班会扣分情况在道德基础分上进行扣除:无故缺席一次扣0.5分,班级隐瞒不报全班扣除0.5分
5、 对违规违纪进行扣分,限制为0~20分,具体根据下发文件内容和辅导员意见进行扣分。
二、智育表现素质(智育加分上限65分)
(一)学习成绩(最高分值50分)
(1)学习成绩按学习成绩折合分计算,学习成绩折合分=E (课程实际考分X该
课程学分)/£ (所有课程学分)X50%o
(2)选修课成绩不纳入学习成绩里进行综测考核
(二)专业学习及学科竞赛(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)
(1)在本学期通过英语四级,加2分;在本学期通过英语六级,加3分。
(2)在本学期通过计算机二级、信息安全证书一级,加1分;在本学期通过计算机三级、信息安全证书二级,加2分; 在本学期通过计算机四级,加3分。
(3)在本学期普通话考试二级甲等,加1分;在本学期普通话考试一级乙等, 加2分;在本学期普通话考试一级甲等,加3分,同级别不可重复加分。
(4)在本学期中取得教师资格证,加3分。可以凭借教资合格证书加分,但不可再通过同一次的教师资格证加分。
(5)期末考试中单科考试成绩排名班级第一,加1分;多科考试成绩排名班级 第一可累加。(单科第一成绩必须为全班同学都修的课程)
(6)取得和专业相关的国家级资格证书,加3分,省级资格证书,加2分;
(7)专利、软件著作权,第一著作权人加3分,其余加2分(可重复加分,前提是必须都是前三著作权人)
(8)个人参加学科教学竞赛(数学、英语等)、学科专业竞赛(如蓝桥杯等)、技能训练(如师范技能大赛、书法比赛等)相关竞赛(注:参赛和得奖不可重复加分):
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 优秀奖 | 参赛者 | |
国家级 | 5分 | 4.5分 | 4分 | 3分 | 2分 |
省、市级 | 4分 | 3.5分 | 3分 | 2分 | 1.5分 |
校级 | 3分 | 2.5分 | 2分 | 1.5分 | 1分 |
院级 | 2.5分 | 2分 | 1.5分 | 1分 | 0.5分 |
(三)参加互联网+、挑战杯、创青春、创业比赛等,同一比赛参赛和得奖不可重复加分 ,立项与得奖可累加(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):
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 优秀奖 | 参赛者 | |
国家级 | 5分 | 4.5分 | 4分 | 3分 | 2分 |
省、市级 | 4分 | 3.5分 | 3分 | 2分 | 1.5分 |
校级 | 3分 | 2.5分 | 2分 | 1.5分 | 1分 |
院级 | 2.5分 | 2分 | 1.5分 | 1分 | 0.5分 |
立项 | 结题 | |
国家级 | 2分 | 2分 |
省、市级 | 1.5分 | 1.5分 |
校级 | 1分 | 1分 |
(四) 同类竞赛奖状不可重复加分(如:有多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奖状只加一次分;有多张创新创业比赛 一/二/三等奖/铜奖/银奖等奖状取最高一次且只加一次);
(五) 如有创新创业团体赛得奖、立项加分标准:团队中第一负责人按每项的加分标准加分,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在第一负责人加分标准上减0.5分,但加分不低于参与分
三、体育素质(体育加分上限5分)
(一)体育达标测试(累计不超过2分)
(1)由体育达标测试*2%计算得出分数(大一大二年级体育成绩及格都可加2 分,大三年级无特殊情况(以证明材料为准)都可加2分)。
(二)参加体育比赛(累计不超过2分)
(1)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活动,一次加0.5分;在活动中获奖, 一次加1分;参赛和获奖不可重复加分;参加不同项目不可以累加(校运动会除外)。
注:各部门组织的运动会,干事、工作人员不可加分
(2)参加校运动会,参加一个项目一次加0.5分,在比赛中获奖一次加1分。(注:运动会领队及负责训练的部门干事不加分)
(三)早操及体育锻炼
按学校规定积极参加早操及体育锻炼加1分。
四、美育素质(美育加分上限5分)
(一) 参加文艺活动比赛(如辩论赛、寝室文化节等):
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 优秀奖 | 参赛者 | |
国家级 | 5分 | 4.5分 | 4分 | 3.5分 | 2分 |
省级、市级 | 4.5分 | 4分 | 3.5分 | 3分 | 1.5分 |
校级 | 4分 | 3.5分 | 3分 | 2.5分 | 1分 |
院级 | 3.5分 | 3分 | 2.5分 | 2分 | 0.5分 |
(二) 参加文艺演出
(1) 主动担任心理班会等主持人,一次加0.5分;心理班会主动表演,两次加0.5分,三次及以上加1分;
(2) 获得易班“网薪达人”, 一次加1分。
(3) 美育小课堂小老师加美育1分,以聘书为准。
(4) 积极响应学院学校的安排,主动为同学服务,可酌情加分(以证明材料为准)。
五、劳育素质(劳育加分上限5分)
(一)加分项
(1)积极参加教室卫生打扫,加3分。
(2)寝室得A, 一次加0.5分;本学期寝室被评为星级文明寝室,五星级文明寝室全员加1.00分,三星级文明寝室全员加0.50分;积极响应学院学校的安排,主动为同学服务, 主动参加学院各种劳育活动,可酌情加0-2分(以具体证明材料为准);累计不超过2分。
(二)减分项
寝室得C, 一次减1分(具体到个人),无上限,扣完劳育分为止。
六、备注:
(5)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,献血,捐款捐物,美育小课堂,获得驾照不加分。
(6) 参加团活、心理班会、当观众等不加分。
(7) 参加区级活动奖项不做加分。
(8) 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党员等参加的党校实践活动(面向对象不是全校或全院学生不加分)。
(9) 除本学院外,其他学院、校级部门、社团、班级等面向内部开展的活动得奖不加分(面向全校同学的活动可加分)
(10) 运动会期间主动为学院运动员写加油稿达到3篇及以上可在美育加0.5分,以证明材料为准。
(11) 在到梦空间上发布的活动按到梦空间上的等级(校级或者院级等)加分,未在到梦空间上发布的活动,按照获奖奖状或者开具证明时落款的章加分(注:只有学校的章如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、绵阳师范学院等才算校级章)。
(12) 各类竞赛、比赛非学校官方部门、行政机构放出的全校通知,不可加分。
(13) 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,成员应包括辅导员、主要学生干部、党员、 普通学生代表,兼顾男女比例;细则没有涉及到的项目由考评小组参照相关条款进行考核评分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14) 网上测评是学生的加分项目由学生本人在网上进行申报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由辅导员进行审核,学生的违纪扣分项目由班长录入,辅导员审核。
(15) 此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在执行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完善。
绵阳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4日